加拿大没有工作可以领救济金吗?
当然可以! 每个国家都有社会福利,俗称“穷人的银行”(因为拿到的钱存起来就是银行里的钱了);在加拿大,社会福利的官方名称是“社会救济”(Social Assistance)。 在加拿大,社会救济是针对低收入个人/家庭提供的现金帮助。申请社会救济不需要交纳任何担保或抵押。只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并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如退休金、雇主提供的工资等,申请人即可每月获得由政府支付的社会救济金。
社会救济金的数额取决于申请者收入和家庭的具体情况,一般以申请人过去60天的收入为准(包括工资、福利、养老金、房租、贷款利息等等所有收入的来源)。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社会救助时隐瞒了应当报告的收入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被处以最高5年的监禁以及高额罚款;对于伪造文件骗取救助金的人,最高可被判处14年的监禁并处以罚款。
谁有资格领取社会救济金呢? 非加拿大公民但有永居身份者 符合条件的新移民及持有临时签证人员都可以申请社会救济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如下条件的新移民才拥有申请社会救济的资格:
* 在入境加拿大后的18个月内申请了就业保险;
* 不是因犯罪而被驱逐出境或被遣返;
* 没有被限制提出申请的任何禁令所约束; * 不符合社会保障计划的申请条件
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亲属 符合条件且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及其家庭成员都可申请社会救济金。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行规定,与下列人员具有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人员不可以领取社会救济金:
* 持学生签证或在读的国际留学生; * 受抚养的子女在18岁以下;
* 受抚养的子女在18岁以上且无工作能力及理由;
* 受抚养的成年子女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 没有受抚养的未成年子女;
* 申请人是残疾人士,但在申请前36个月内有至少20个完整日期的带薪工作;
* 申请人是难民或类似难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