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学校长如何选举?
Oxford University (以下简称OU)的校长和副校长是选举产生的,但是,选举权是由校董事会(the governing body ,简称GB)行使的而不是由整个牛津大学的教员集体投票产生。 GB共有58个成员组成如下:
1. 9名内外阁大臣(包括教育大臣);
2. 6名选帝侯(3名贵族,3名市民代表);
3. 17名大学代表(14名系主任或相应负责人+3名学生代表);
4. 30名外部成员(主要是各学院的院长和秘书)。 其中,1/3的学生代表是由学院推举产生,另外2/3的学生代表是由所在院系指定。实际上学生们能够影响校长选举的代表并不多,而且因为每个学院一般都有多个系,这些被推荐的代表也不见得能完全代表学生的意愿。另外,在GB中的2/3的外部成员是由各个学院推荐产生的,因此这些外部成员很大程度上也代表各自学院的利益。
能够真正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并有能力影响校长及副校长选举的群体其实非常有限。 同时,由于校长和副校长的职责主要在管理方面,而科研方面的事务则主要由学校各系部的负责人和教授们决定,所以校长和副校长的作用其实没有很多人想象中那么大。如果某一个校长或者副校长在某一阶段无法协调各方矛盾、难以达成共识的话,学校仍然可以照常运作。当然,一个强有力的领导能够在解决争端、凝聚共识方面发挥很大的作用,从而让学校运行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