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多元文化移民政策?
“多元文化主义”这一概念是上世纪60年代在美国提出的,主张各种民族、种族和文化的群体,在平等的基础上结合成美洲一个新的社会和政治共同体;70年代传入澳大利亚。目前,它已成为这个移民国家的官方移民政策。 1975年通过的《国籍法》规定,澳公民身份依据第一个抵达澳大利亚的祖先来源地而获得(世系原则),申请人必须满足“血统”和“居住”两个条件。 “血统”是指申请人的祖先是第一个到达该国的人中任何一个来自欧洲的祖先。
只要申请人符合“血统”的条件,那么他即为该国的公民并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居住”原则,自申请人在该国出生之日起,连续居住满4个月之后,其父母及祖父母方可申请移民签证。
1986年又通过了《公民法》,允许已入籍的华人申请归化成为该国公民,取消申请人须有英国或爱尔兰血统才能获得公民身份的限定。 2008年底实施的移民改革将使超过20万新移民及其家属走上不归路。这些新移民大多是出生在澳洲的亚洲人,他们虽然出生在澳大利亚,但是他们的祖先是在独立前移民过来的,按照新的法律这些人不会拥有澳洲国籍,也就是说如果他们的爸爸妈妈再移民的话,他们就成为了非法移民。
澳洲自从确立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为主导的移民吸收政策之后,从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所吸收的移民数量大幅度增加。特别是1975年越南战争结束后,接收越南难民成了澳大利亚海外移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90年代中期海外移民中来自亚洲的已占到65%,而欧洲移民已不到三分之一。移民来源国的多元化直接促进了澳大利亚本土文化的多元发展。据统计,当代澳大利亚居民的语言文化背景至少包括235个母语群体,其中亚裔移民的大量涌入已经使得华人和印度人成为澳大利亚的主要少数民族。与此同时,由多元移民而催生的多元文化已经成为澳大利亚本土文化的显性特征。
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主义的产生与发展与人口结构和文化特征的变化密切相关。澳大利亚是个移民国家,19世纪中叶从英国等西方国家移民来后发展起来的白澳政策,使澳大利亚形成以欧洲文化为主体的文化形态,该文化也被称为主流文化或者占统治地位的文化。二战后为求生存和发展,澳大利亚开始废除移民限制政策,特别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陆续开放亚洲以及世界各地不同种族、文化和宗教的民族的移民资格。移民人数的激增和移民结构的变化使澳大利亚人口结构和文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澳大利亚政府承认移民带来不同的文化并逐步形成了尊重差异、保护差异、利用差异的政策,最终在20世纪70年代形成了政府、民族群体和广大民众认同的移民和文化政策。这被称之为澳大利亚的多元文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