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团聚移民需住满几年?

赵立斌赵立斌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父母团聚类移民是加拿大移民的其中一种,申请条件相对比较宽松,申请成功率也比较高,是很多移民申请人会选择的一种移民项目。 父母团聚移民的项目要求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满足18周岁以下子女或者22周岁以下未婚在读子女的条件才可以。并且子女和配偶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而且要参加语言测试(申请人的子女若在13岁以下不需要提供语言成绩)。

申请者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负担留学费用; 在加国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下,有合适的安身之处,并有能力为家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除了上面提到的条件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获得省提名签证后必须在6个月内申请入境签证,否则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2、如果申请人过去曾经因为任何原因而获得过加拿大拒签信的话,必须如实告诉移民局工作人员,以便于他们作出最终的裁定。 如果是由于加拿大政府原因导致的拒签,比如文件丢失等,则无需支付申请费。

3、如果申请人在中国也有房产,最好做一下财产申报,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如果没有房产证也可以申请,但需要在申请时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4、如申请人的子女在海外院校就读,需提供毕业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若正在申请过程中,可先提供入学通知书和学费交纳凭证。

5、如果申请人的子女与主申请人同时在加拿大境内递交申请,则无需提供语言成绩。 如果申请人的子女在18以下且是在加拿大境内递交的申请,则需要提供语言证明。

怀奥人怀奥人优质答主

新的父母及祖父母团聚移民抽签试点计划实行后,抽中的申请人,需在10年内完成三年的住满时间。这一居住时间要求大大少于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请入籍必须成为加拿大居民10年并且住满5年的要求。

申请人获得加拿大移民部正式签发的登陆纸后,必须在12个月内登陆加拿大。持父母团聚移民签证的申请人首次入境加拿大时,只能停留不超过18个月,期间需离开加拿大一次,并在离开加拿大后再次申请入境时,获得加拿大边境保护署官员批准再次入境时,其父母团聚签证的在加停留期限将被延长至24个月,往后每次离境申请返回加拿大得到加拿大边境保护署批准后,其每次在加拿大可以停留的期限最长将被延长为2年。申请人需保证在连续的10年中,累计在加拿大居住满至少三年,否则会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对于申请人的子女的要求没有像以前那样有详细的具体的要求,但申请父母团聚移民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子女仍然要证明有能力在加拿大的提供合适的住所、足够的经济来源,以及对父母或祖父母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的经济支持。同时申请人也需要证明在加拿大有适合居住的地方,有能力继续他们在加拿大的生活方式,同时与加拿大有紧密的联系。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