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多次香港?

梅皓楠梅皓楠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美国绿卡持有者及移民签证持有人,如能符合《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往返中美的! 条例规定,申请人的护照资料页和签证上有以下信息的才可以: A.申请人最后进入美国的日期和时间 B.申请人美国移民签证的签发日期和期限 C.申请人所属类的其他签证的签发日期和期限 D.申请人旅行证件的有效日期和签证页码号码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免签往返中美了! 1、您持有的签证是有效期的;

2、您的最后一次入境时间是5年前或者更久(有些情况还需要结合您的签证类型来看);

3、您在入境时没有未处理的非法停留期或逾期居留期。 对于大多数L类签证(跨国公司高管)、H类签证(跨国公司员工)以及B类签证(访问学者/商务人士)来说,只要你们的签证有“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至XXX年XX月XX日”字样即可,不需要看最后入境时间。

然而,对于O类(杰出人才)以及E类(高端管理者)签证而言,如果您的签证上有“有效期至XXX年XX月XX日,仅限某次入境”等类似字样,则必须再看一下最后一次入境时间,一般来说是5年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

1、对于以上所有签证类型的申请人来说,即使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但没有在失效期内使用该签证进入美国,那么该签证将自动失效。也就是说,即便你有有效的签证也去不了美国了,必须要重新申请。

2、在美国有未办结的移民申请或者拒签记录的申请人,可能会被禁止再次入境,这种情况任何一类签证都有可能遇到,而且概率还不算很低。大家在申请各类签证时一定要认真填写DS-160表格,不要有过错的申请材料提交给使馆,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诸葛晓瑾诸葛晓瑾优质答主

法律上没有禁止频繁往来港澳的规定,如果是因为旅游等原因,可申请多次往返香港或探亲签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曾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宣布不准出境者、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宣布作废护照、出入境证件的签发对象及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批准的其他人员是无法办理多次港澳签注的。

港澳多次往返有效证件主要发给符合条件的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如从事航运、航空、公路运输等人员,赴港澳就学、任教、学术交流及从事商务、采访、拍摄等专业人员,“三有”人员中的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跨国公司驻穗分支机构的中层以上职员、其他有特殊需要的人员,以及因家庭团聚、照顾老人、子女、赴香港或者澳门会亲和就业就学等事由需要多次赴香港或者澳门的人员。发给有效的1年多次或2年多次。赴香港可签3个月多次、6个月2次或1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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