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投资需要交什么税?
境外投资的主体分为个人和公司两类,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Taxable Person)在境外投资获取的分红以及其他形式的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公司作为纳税人(Taxpayer)在国外投资所获得的收益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5条的规定,除税收法律另有规定外,企业从事非居民企业投资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境外投资者是居民企业,那么其在当地获得的投资收益是可以享受减税或者免税的待遇。
对于具体的征税政策,以在美国为例进行说明。美国现行税法采用“双重征税”原则,即对同一个来源的收入,无论来源于境内或境外,都计算征收所得税。但同时也存在“免征税”或“不予征税”的情况,这主要取决于该收入的性质与来源地。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从境外公司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时,应当先将其换算为应税收入进行征税,然后再按照投资者的比例分摊计入各投资者的应税收入。
2.利息收入 对于境外投资所得的利息收入,应该区分不同的支付情况分别处理。如境外投资人通过借款方式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属于税法所说的“预提所得税款”,应当按照480/720的规定,在支付当期计提并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
如果境外投资人购买了境外债券而分得的利息收入则属于“免税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专利权、商标权的转让收入 境外投资收入中包含有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应按以下方法确认其收入: 4.其他收入 对以上各项以外的其他收入,也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下列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出售资产所得;
②经地方政府批准,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③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企业的借款利息;
④从事港口、铁路等部门的营业收入;
⑤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