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留学生入籍到哪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申请返回中国境内定居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负有刑事罪责; (二)在中国没有居留资格; (三)不属于国务院规定不予批准出境的公民。
南京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受理、审批、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窗口或者指定经办人员办理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许可的申请手续。
一、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有效护照或能够替代护照的有效证件 2.拟长期居留地住址、联系电话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成绩单的正本和副本,毕业证书上若注明“不授予学位”的须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 5.两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二、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 领取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可到就近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登记申请表》,也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第二步 提交申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及全部申请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到受理机关办理申请手续。
第三步 受理审查。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应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决定受理的,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步 审批。由市公安局负责永久居留核准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批准的决定。
第五步 制证发证。市公安局负责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印制管理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局长批示同意后通知市公安局负责签证审批工作的部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