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可以多次落户吗?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已经完善升级了,下面以北京为例来看看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吧! 只要是出国留学(出国留学是指赴境外学习)并且获得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的留学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办理京外留学归国人员引进: 备注:
1.“留学回国人员”中包含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2.在国(境)外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学生和访问学者必须满足“学业结束3年以内”的要求;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项目,则必须满足“毕业当年”的要求;
3.学历证明须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
4.对于国(境)外院校授予的荣誉学位、通用学位或者非通用专业(领域)的硕士及博士学位,应参照我国相应教育阶段的学位,由用人单位结合本人实际从事的专业工作,比照同等学历的人员进行评价。 除了以上基本条件以外,还应该满足各落户区域的具体条件要求才能成功落户哦~ 比如,想落户在北京海淀区的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同时满足:
1.在国(境)外获取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学位;
2.留学回国后需在择业期以内落户(博士应届毕业生无择业期限制)且已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
3.所获学位得到认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与学位相匹配,用人单位有引进人才需求并能提供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