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多样签证?
“多样性”这个概念最早是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移民立法改革中被提出的,当时美国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大量被逐回原籍的移民(俗称“回归者“)会重新进入犯罪组织从事犯罪活动从而危害美国社会的安全;另一方面则是当时美国的难民接纳政策存在漏洞使得一些恐怖分子伪装成难民潜入国内从而危害了国家安全。
于是美国国会通过了一系列的法案以提高移民政策的灵活性以区分正常合法移民和犯罪分子及恐怖分子。 这些法案包括1965年《移民与归国公民法》、1974年的《难民关系促进和再安置改进法案》等,其中最重要的还是1986年的《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这是美国政府历史上唯一一次在没有任何反对的情况下通过的限制移民的法案同时也是最影响至今的移民政策之一。
1986年的法案第一次对“无正当理由移民”和“有正当理由移民”做了严格定义并相应设置了不同签证类别;同时法案首次引入了多样性移民名额即Diversity Visa Program——也俗称“绿卡抽签制度”,允许每个财年在2万到5万个签证配额中随机抽取约5000个给申请者在美合法永久居住的申请者而无需考虑其语言能力、教育水平甚至资产状况等因素。 此后这一签证方案得到了广泛认可并被世界各地的移民局所采用,目前已经有超过130个国家参与其中。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提到的那些外其他国家也会因为自身需要设置类似的政策比如加拿大就设立了Express Entry System来吸引高技术人才以弥补该国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欧洲国家则普遍采取了单一成员国担保制的方式来帮助本国民众向欧盟或申根区国家寻求庇护。
总之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剧以及各国对本国劳动力和安全因素的关注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机制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解决本国人口结构失衡问题的主要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