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长期居留许可签证吗?
关于移民监的问题,在移民国家中,美国的移民法规定得最为宽松。 只要申请人在持有合法签证进入美国后,每180天停留时间不少于90天即可保持其永久居民的合法身份;如果申请人连续7年没有任何出入境记录,即使仍然拥有美国绿卡,也会被自动取消。
当然,这是法律上的要求,实际上多数美国人不会这么死板地执行这一定律,他们只是以“常住”来解释这个“必须每180天内登陆美国一次”的要求。 举例来说吧。 一个香港人,持有效签证于2004年初来到美国。他先在旧金山定居下来,然后在波士顿和纽约之间来往旅游,这样,虽然他没有离开过北美洲,也没有回到香港,但已经符合了维持绿卡的条件——每年至少在美国境内居留9个月并入境美国一次(尽管他是通过多次往返旅行签证入境的)。 相反,一个台湾人则可能因为要遵守中国护照持有人必须回国居住两年的规定而无法保留自己的美国公民资格。 移民法对移民监的规定只适用于永久居民或入籍者,而不适用于他们的配偶及子女,因此,如果一家之主是美国公民,他的家庭成员完全不必考虑移民监的问题。
同时,移民法并没有规定移民监的时间限制(例如7年和5年),它只规定了登陆次数,至于何时开始计算、是否每次都必须入境,法律上却没有明确的规定,移民局一般是以登陆日起算,而入境日期不作为参考依据。除了上述法律规定外,由于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移民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赖移民官的个人见解。 所以,对于有意移民到美国的朋友,大可打消顾虑,放心大胆地去享受这片自由的天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