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签证邀请配偶需要什么材料?
F4签证,也叫“亲属移民第二优先” 申请资格是:
1. 申请者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属于美国公民的合法永住直系亲属;
2. 在递交申请的五年前,申请人与被移民者的关系必须是合法的(有户口或出生公证书的);
3. 无犯罪纪录;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5. 不依赖公共福利金为生. 申请过程一般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I-130表;第二阶段是I-485表;第三阶段便是移民签证申请 (I-140) 和移民入境程序 (NAFC) 的表格和手续了。 由于这些程序繁琐复杂,因此一定要找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帮助办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至于邀请配偶的话,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护照首页及签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护照末页要有本人签名)
2、申请人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所有页均需复印),如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须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件;
3、申请人无犯罪公证双认证原件; 此公证件需做中英文对照并且用外国文注明出生年月日,由当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地址为广州驻上海领事馆指定医院 (体检时间为拿到护照后,请留意使馆通知)。具体地址如下: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上海市外港路1号
邮编:200137电话:68731798转8669, 传真:68731798-8669 交通:地铁四号线终点站,浦东大道地铁站下,步行十分钟可到。 上午8点——下午16点,周一休息 另注意:如果体检人不是申请人本人去,则体检人须带齐全部资料以及申请人亲笔写给体检人的委托书方可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
5、申请人出生公证书原件; 此公证书需做英文翻译并需由公证员公证;
6、申请人父母亲婚姻公证书原件及结婚照二张;
7、申请人父母的户籍证明原件(集体户口者需提供户籍卡原件或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口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提及的所有公证书均需经过外交部领事司或领事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