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如何考?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初步基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独立进行专门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高级人才。 主要培养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和社会学等专业领域科研和教学工作,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2、考试科目与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两门公共课和一门专业课,所有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专业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考试时间与形式 初试时间一般是每年12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初试形式为笔试;复试一般在次年3月份——4月份,包括笔试和面试。
4、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自主实施。原则上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5、报考要求 高职高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报名条件,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统考招生计划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须达到报名当年高考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不得限制单科总分及单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