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美国ed学校?
首先,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ED(Early Decision),各个学校的政策不尽相同。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称为“单一的ED”,即学生在申请早期只能够填报一所大学的ED志愿;另一种称为“多重的ED”,学生可以填报多所学校的ED志愿。 一般而言,如果学生获得了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并且交纳了一定数量的入学押金,那么这份通知书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学生必须按时报到注册。但如果学生获得了多所学校录取通知书,而且选择了其中一所作为入学注册目的地,而另一所则选择放弃的话,这种情况在学术界被称为“失约(withdraw)”。
1. 不失约 假如学生最终决定去第一选择大学就读,而且该校又没有因为学生的失约采取任何后续措施(比如拒绝学生的入学签证申请),那就意味着这个“失约”是“无害的”,学生就可以顺利地到这所学校报到注册。
2. 失约(有成本) 如果学生最终选择不去第二选择大学就读,而是前往第三或者第四甚至更多的选择学校,这时候通常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几百到几万元不等),这些资金将作为补偿金支付给第二选择的院校。由于这种损失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因此又被称作“弃权费”或“赎罪费”。
3. 失约(有风险) 当然,也有少数情况,学生虽然获得了多校offer,但最终只能选择一所,这时最保险的做法是向所有录取院校发送正式的退档信。但由于不少申请人误以为只要自己不提交I-20表格给学校就不会有麻烦,从而缺少了书面形式的确认通知,这样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万一学校认为你已经实现了“失约”,并以此为由拒绝发放新的I-20申请表,你就可能遭遇留学移民申请的棘手问题了。所以,在获得多份offer的情况下,一定要保持冷静,谨慎抉择,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