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移民体检在哪里?
2015年8月,国家移民管理局成立后,由所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办理移民签证的申请与审核。 移民健康体检在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出入境医学检疫部门办理。因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对移民申请人的体检标准不尽相同,有的仅要求提供既往患病史和目前的治疗情况;有的则必须提供以往的所有病历资料、所有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红色公章、既往服药及停药时间等信息。所以,建议您提前咨询办理移民签证申请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了解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以便于及时完善相关资料。
目前,我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主要包括两大系统,一是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直属的正部级单位,二是地方各级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委属于正厅级单位)主管的出入境卫生监督检疫处/科(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3条规定:“出入国(边)境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防疫机构有权给予下列处分:……(三)不如实提供或者提供虚假健康申明信息,隐瞒患有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情的……”同时,根据该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认定申请人患有某种传染病,并须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其有关费用应由本人承担:
一、有症状体征的。
二、传染病病原体阳性检测结果确认的。
三、流行病学调查确认曾经患过传染病的。 对于您关心的体检项目问题,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对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具有感染传染性疾病的可能,需进行健康检查的项目一般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验血(包括便检)、X光胸透或拍片、心电图等。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由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不具有诊断权,其对申请人所作的检查仅限于初步筛查,而不能作为最终诊断。对于不能明确排除病原携带者状态的,应在检疫有效期内,由接受入境边防检查站放行后,立即安排至指定机构做进一步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