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定居广东叫移民么?

郗晨涛郗晨涛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算是一个比较奇怪的问题了,如果从广义上来讲的话,只要是离开出生地到另外的省份居住生活,都可以称为“移民”。这样讲好像也没错…… 但实际上,我们一般所讲的“移民”是指人口迁移中的“国际移民”,是特指离开自己的祖籍国到其他国家永久居住的外国人。

我国对于外国人的永久居留许可实行的是配额管理,并且根据国籍的不同,管理的严格程度也不一样。对美、英、德等西方国家公民的居留许可发放较为宽松,而来自中东和亚洲某些地区的公民则相对困难一些(参见《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但是不管怎么说,只要获得了某国的永久居留身份,就意味着可以在该国无限期地合法居住下去了。 获得他国永居资格后,当事人是可以携带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起落户定居的,子女可以享受该国民待遇,即完全等同于本地户籍居民的入学、医疗等社会保障福利;同时,父母一方享有当地户籍居民的一切社会经济权利,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权、获得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拥有上海和广州两大户口的“新上海人”或“新广州人”是最为常见的“新移民”群体,其中不少人是以投靠方式获得落户资格的,他们的职业往往也是白领阶层。不过,这些人在户籍上的变动并不会影响他们身份证上的信息。因为他们的身份证号码仍然保留原籍的证明号码,只不过迁入地公安机关会在你的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加盖“迁出”字样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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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格意义上来讲,移民指某国或者地区公民取得另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政治经济上的公民权,而从原先国家或者地区迁到新的国家或者地区去。在中国范围内跨省区定居不属于移民。这种移民仅仅是一国之内各地区之间的公民流动,而非跨越国界的移民。在我国这种人叫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进入其它地方的人口,一般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在同一个城市的人口。

流动人口在中国属于国内人口流动性质,不属于国际移民范围。流动人口包括外出打工、上学、经商、探亲等。在流动人口统计中,从全国某个城市或农村范围迁出后又被迁入这个城市或农村的人口属于净流动人口。从一个省范围迁往另一个省的人口,属于跨省流动人口或流入人口。流动人口一般需到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接受婚育情况查验,获得居住地婚姻登记,子女抚养,子女入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证照办理等合法权益。

居住在广东的湖北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暂住证到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站、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给《暂住证》以后就可以在当地办理就业、入学、购房等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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