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研讯是什么意思?
“研究”在粤语中的发音是/jɛŋ1 ɡɔːn6/,其中的前一个“j”的短音 / j / 发音时,舌头要抬起,气流从口腔喷出;其中后一个“g”的发音和普通话的“哥”“给”相同。“研究”二字连在一起说时,可快速读作/jɛŋ1 ɡɔːnjɛŋ1 ɡɔːn/或简作/jɛŋ1 gɔːn/。
而“究”字在粤语中发/jɔː7 kiːn3/,其中第一个“j”的发音如汉语拼音的“q”,第二个“k”的发音和普通话的“去”类似。把两个音拼合起来就是/jɔːkkiːn/,所以“研究”二字连读时就发成/jɔːkkiːn/。但是,这个词重读时,第一个“j”的发音就变为/jɪəkkiːn/。
通过读音就可以很明显的区分这两个字的用法了。 当然,如果作为名词使用的话,无论是“研究”还是“探究”,都可以用做动词的词干形式“jor”+动词宾语构成动词短语,意为“进行研究、进行探讨”等。
研讯是一种具有香港特色的公共决策听证制度,由独立人士依据既定程序展开,以调查事实、搜集证据和听取各方意见为目的,通常不直接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而是在研讯调查结束后就有关事项向相关决策者提交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研讯制度的上述特点使之在保障公民对公共决策的参与权、表达权以及加强政府和公共机构的透明度和责任感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因而在香港得到了十分广泛和普遍的应用。
研讯制度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涉及市政、经济和民生的各个领域。研讯制度在日常使用中形成了多种称谓,如有城市规划研讯(或称会议)、土地研讯、环境影响陈述、交通命令研讯、领海界限研讯等,名称虽异,基本上仍属于研讯制度的范畴,研讯的具体程序和方式也大体一致。
研讯制度中,研讯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中立性被视为该制度运行中的基本原则,因此研讯委员会成员往往由非政府部门人员组成。在研讯过程中,各方参与人享有相对充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研讯的最终结果以研讯报告的形式出现,而研讯报告通常只就拟议中的公共决策提供事实根据并提出研讯委员会的建议,研讯委员会并不直接就有关事项作出裁决。
根据香港的《城市规划条例》,市建局负责制订的《强拍条例草案》必须经过研讯后,才可正式提交特区政府作下一步的处理。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研讯分为公开研讯和书面研讯两种,公开研讯将听取当事人和公众的意见,书面研讯则由研讯委员会单方面审阅书面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