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移民局是什么?
1、“中国移民签证”中的“移民”其实是行政意义上的,和出入境管理相关的。 中国现在没有“国籍法”(1955年制定过,但是已经失效),因此无法建立正式的国民身份体系。所以虽然老百姓嘴上说“国籍”怎么怎么样,官方文书里也写着“国籍”怎么怎么样,但是法律上并没有这个概念。 所以所谓“中国移民签证”严格来说是不存在的——因为根本不存在“中国人移民国外”的概念。 大家常说的“移民”其实指的是“出/入境”的意思。而能够“出入”国境的只有具备中国国籍的人——“外国人”是没有资格“进入”中国的;同时,中国公民也没有资格“出境”,也就是“出国”。
2、《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申请永久居留”这句话的本意是:外国人申请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中国居住的时间(连续居留)达到五年以上,二是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犯罪记录并且缴纳相关的税费(纳税记录良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外国人申请签证或者办理其他出入境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免予办理签证等手续的请求:
(七)从事紧急人道主义救助或救灾活动;
(十一)国家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免办签证或其他出入境证件的情形。 对符合前款第(五)项情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并将签发的凭证送达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第(六)(七)(八)(九)(十)项情形及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提交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