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能回国当警察吗?
这个政策其实过去两年一直在执行,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2017年11月,中警协与外交部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其中第53条指出: “外国国籍的犯罪分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自愿接受驱逐出境处罚,或者被判处驱逐出境刑罚的,可以驱回原籍” 而2018年的公安部46号公告,进一步指出: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外国人,在出境前依法作出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限期出境、禁止出境以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对情节严重、应当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对于需要逮捕的,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处罚都是可以在外国公民未离开中国边境之前,作出的。也就是说,在外国人入境的时候,海关和边检就有权对其实施刑事调查了(当然,目前的程序是,先由边检限制其出入境,再移送司法部门审查)。
这份公告还首次披露了中国政府对外国公民实施拘留的条件—— 即“违法情节严重的外国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立即驱逐出境有碍侦查的,经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 这个条件实际上非常宽松——“情节严重”即可,并不要求必须要达到一定数额或造成较大危害后果。另外,拘留措施是在特定情形下做出的临时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不能随意扩大范围。
符合上述条件并受到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将不能出境。同时,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69条的规定,被拘留人将被遣送出境,不得购买或持有前往其他国家的机票或证件。 但是!这里所说的拘留不是监狱里的那种拘留,而是指“行政拘留”。这是一种惩罚措施,意味着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会受到一定限制。但比起驱逐出境来说,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