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jd是博士学位吗?
JD不是博士,是法学院的硕士(有的法学院有自己的博士点,但和MD一样属于非法律方向的) 美国的LLM是master of law的法律硕士学位,而JD是juris doctor的缩写,直译为法律专业的doctor,即“法律的博士”。这两个学位都属于美国法学教育的硕士层次。 但是!!!在美国留学圈的认知里,一般把LLM等同于master's degree,而很少提及JD。原因是很多的,最主要是由于大多数美国人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的方式是通过读完本科直接申请法学院读LLM,而JD则是被称之为“有工作经验的人就读的法学院”,这主要是因为美国律师执业必须要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才能报名考试,因此很多人在选择读法学院时,由于认为自己的职业规划和未来发展更倾向于在律所工作或者希望进入其他非诉领域,因此一般都会先找一家雇主签实习协议,以获取一定的工作经历后再申请学校读JD。当然也有部分学生是本科毕业先申请读JD,这类同学通常是以就业为大前提的,因此也被称为职场人(career professional)。 而LLM则是多数人以留学为目的,以学术为重,作为纯学生的一种选择。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LLM往往会被误认为是master’s degree。但是,如果通过申请来获得全奖或者半奖的机会的话,一般情况下会比申请JD要容易一些。因为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招收JD项目的学生相对来说会比较注重学生的求职方向以及将来是否能够找到工作,而对LLM则没有那么在意未来就业问题。 所以基于这点考虑,很多同学会选择读LLM。在美国的很多大学里,LLM一般只需要一年就可以顺利毕业并且拿到硕士学位,而Jd则需要三年。 在学习的深度上,LLM侧重于对英美法系传统理论及实务的研究;而JD不仅需要了解英美法系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学习大量美国国内法和比较研究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