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绿卡是公民吗?
现在世界各国都发布各种吸引外资的计划与法规,以美国为例其美国投资移民EB-5计划给投资人一个一步到位拿美国绿卡的机会,只要在美国投资相当于50万美金以上的资产,便可收获10年永久绿卡。其实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吸引外资的移民政策和方案,对于想获得他国永久居住权的人士而言,是绝佳的机会,但是申请获得他国绿卡,也就意味着你放弃了中国国籍,那你是否还能享有中国绿卡的利益呢?
实际上你拿到他国绿卡之后,你就不再是中国公民,所以你就不能享受与中国政府签订的一些协议所获得的利益,下面是中国政府之前发布的相关文件:
2012年7月30日,中国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颁布了“关于与中国签署外交条约和协定的各外国驻华使馆:你馆有关人员如持有我政府颁发的普通国内护照,即表示其已放弃享有在我领土内享受作为外国外交人员特权和优惠的权利义务。”的照会,中国政府此举是针对以“定居国外,已加入外国国籍,或以其他方式(如结婚)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原持中国普通国内护照的”人员,为外国驻华使馆人员颁发的普通国内护照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许可证的通知。
2013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移民局下发《关于规范出入境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13]23号):一、为了促进境外投资,对于在境外投资,并具有一定能力和业绩的境外投资企业的首席代表和商务负责人,经相关部门确认为是真正从事境外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通过公安部外事部门向农业部申请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牧业专用出入境证》。持证人可以在所在地申请办理第二次普通护照。二、在澳门、香港或者台湾地区正规大学或者科研机构接受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学业结束后,可以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同时公安部发布《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四、对于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因公普通护照持有人,其公民普通护照发生损毁、腐坏、损毁、渗漏的,原受理申请机关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为其签发普通护照:
(一)属于国务院批准的“三资”企业或者在国外从事承包工程等经营活动的;
(二)在国(境)外担任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行政管理组织的董事、董事相当职务人员;
(三)直接从事研制、生产、开发、使用核武器、太空航空等尖端技术的;
(四)我国派遣的国际组织工作人员;
(五)出国学习、培训、演出,无法在入境前换发普通护照的;
(六)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从这些政策法规里不难看出,中国政府是允许部分中国人同时持有中国绿卡和美国绿卡的,但是中国并不承认双国籍,你一旦获得外国永住权,也就意味着你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所以想要同时享有中、美二国的永住权,目前来看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