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如何对待移民的?
看了很多答案,感觉大家还是不太了解美国,我14年来到美国,先走的签证然后去的旧金山海关转的H1B工作签。 刚下飞机的时候被带去移民局办公室,一个漂亮的女公务员给我一张表格和一支笔,告诉我需要在15天内填好并交到她的办公室,如果不能按时交表可能会有严重后果等等。我拿着表和她们核实了一些信息就出去了。 在美国的这段时间我一直都有定期往移民局办公室交表,有时候是亲自送去,有时候是寄过去。
大概过了半年我收到了移民局的传票,通知我30天内必须到移民局答复他们关于我申请的疑问(我当初申请时移民局的人确实问了我很多问题有些甚至很奇怪),如果逾期不来按非法居留处理。我接到传票后立即给律师打了电话,律师说现在移民局的人换了一拨人,他们的态度非常差而且法律解释也很模糊。让我尽量自己解决不要给他们找麻烦。
于是我给移民局的人打了电话(当时在加州所以打的电话),他们说如果要答辩的话必须亲自来移民局办公室提交文件并且答他们的问题。我说能否把问题写好让我答辩,他们说不行,要现场提问。我问能不能委托律师代为答辩,他们说可以,但是所有文件和资料都要带全并且不能有任何虚假情况否则承担法律责任。于是约了时间地点我去了移民局办公大楼。
我在门口登记时工作人员查看了我的身份证和签证确认我的身份然后让我等电话通知。几分钟后她致电给我说我的案件需要转到另外一个部门,让我跟着另一辆车走。我被带到另一个办公大楼,进电梯前一个保安提醒我最好带些吃的,因为在这里吃午饭是不自由的。 我被带到另一个办公室,办公室内有两张桌子两边各坐两人。他们都穿着制服戴着徽章所以我也没多问。其中一个拿了我全部的资料去审阅,另一个则询问我一些问题(大部分是让我说明哪些是我做的哪些是由别人做的)。问完以后他不叫我姓名直接告知我3天之内等着收判决书。
第二天我一早就收到法院的通知,告诉我要我必须在8个工作地点内待满2年时间(在我申请移民时这两个地址是我的收入来源地之一),如果不服从判决拘捕令马上发出。我打电话咨询了律师他告诉我虽然拘押的理由不成立,但是美国移民局的人就是这样的,如果你和他们硬拼说不定他们真的会把你的案卷丢进电脑系统里给你永难消除的记录让今后在美国彻底完蛋。
于是我按照移民局给我的地址一一去找那8个工作地的负责人,花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终于搞定。
后来我又陆续遇到了几个华人朋友,都是申请绿卡时被刁难的。有被关押的,有被递解出境的。